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和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滬公積金管委會〔2024〕3號 2024-05-27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更好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和最低首付款比例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最高貸款額度 1.購買首套住房。個人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5萬元,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3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增加15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增加30萬元。 2.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個人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0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增加15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增加30萬元。 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本市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20%保持不變。 二、關于最低首付款比例 1.購買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2.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5%,所購住房位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寶山、金山6個行政區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 本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2024年5月28日前受理的公積金貸款按原政策執行,2024年5月28日(含)后受理的公積金貸款按本通知執行。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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