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新區監管辦法[試行]》的決定 海關總署令第267號 2024-3-1 根據工作實際,現決定廢止2013年6月27日海關總署令第209號公布,根據2018年11月23日海關總署令第243號、2023年3月9日海關總署令第262號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新區監管辦法(試行)》。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關總署 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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