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A 農、林、牧、漁業--01 農業)
1 范圍 2 術語和定義 2.1 2.2 2.3 2.4 2.5 2.6 2.7 3 分類的原則和規定 3.2 行業分類的基本單位 3.3 確定單位行業歸屬的原則 4 編碼方法和代碼結構 4.2 本標準的中類和小類,根據需要設立帶有“其他”字樣的收容項。為了便于識別,原則上規定收容項的代碼尾數為“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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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稅收、三產關系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稅收的關系 <蔡桂如>
國統設管函[2018]74號 國家統計局關于修訂《三次產業劃分規定(2012)》的通知
公司注冊名稱與國民經濟行業代碼的一致性: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用語。企業名稱中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業經營范圍一致。
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名稱中的行業。
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企業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與同一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相關政策
國統字[2002]44號 國家統計局關于貫徹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GB/T4754-2002)的通知
國稅辦發[2011]132號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的通知
財庫便函[2012]129號 財政部國庫司關于正確填報和審核部門決算報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指標的通知
銀發[2015]309號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
國家標準公告2017年第17號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標準委關于批準發布《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的公告
國統字[2017]213號 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
國統辦設管字[2018]93號 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網絡版)的通知
國統字[2018]111號 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2018)》的通知
辦字[2018]52號 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新興行業登記并使用新修訂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的通知
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國家旅游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8)》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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