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1.0版)》相關表證單書的通知 稅總發[2014]109號 2014-08-08 為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進程,建立優質便捷的納稅服務體系,按照“流程更優、環節更簡、耗時更短、效果更佳”的要求,稅務總局制定了《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1.0版)》(以下簡稱《納稅服務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自2014年10月1日起試運行,并就抓好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納稅服務規范》的重要意義 《納稅服務規范》的制定和實施是稅務系統抓好兩批教育實踐活動整改的重要舉措,是“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長期化、制度化的重要成果,是提升稅務部門效率和形象的重要手段。通過規范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工作,可有效解決服務納稅人“最后一公里”問題,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各級稅務機關一定要從實現稅收現代化、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 二、分級開展學習培訓 稅務總局將于9月上旬舉辦省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師資培訓;各地要將《納稅服務規范》迅速發放至縣級稅務機關,9月中下旬完成對縣級稅務機關相關人員的培訓。各地在集中培訓時要注重內容學習與業務操作演練的結合,今后在日常培訓中也要將《納稅服務規范》作為必修內容,確保每一位前臺工作人員全面掌握和熟練操作各項具體業務。同時,要通過稅務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在線訪談、納稅人學校等方式,向納稅人深入宣傳《納稅服務規范》。 三、分級抓好文件修訂和完善 《納稅服務規范》前瞻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發展方向,是納稅服務業務的最新指南。稅務總局和各地稅務機關要以“誰發文、誰負責”為原則,對現行制度文件逐一進行清理,凡是與《納稅服務規范》不一致的,必須在2014年10月1日前宣布廢止,或者以《納稅服務規范》為準進行修訂和完善。今后,省及以下稅務機關一般不再出臺有關納稅服務規范方面的文件,若確需出臺,一律要報稅務總局備案。稅務總局一年進行一次總結評估,凡能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的要納入基本規范,暫不具備全面推廣的要納入升級規范,不合要求和方向的要予以糾正。 四、加強前后臺業務銜接和國地稅協作 《納稅服務規范》對縣級稅務機關前臺服務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地在規范前臺服務的同時,要加強前后臺業務銜接,優化調整相關業務處理流程,注重后臺處理對前臺服務的支撐,保證業務流程通暢,工作有序開展。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加強溝通協調,促進《納稅服務規范》在國、地稅局的整體推進;要以《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國地稅協作,對其中涉及國地稅協作的內容,要認真抓好落實,切實提升國地稅協作的水平。 五、及時完善配套措施 《納稅服務規范》的推廣實施是一項綜合性、全局性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舉全力確?!都{稅服務規范》全面落實。稅務總局相關部門、各省稅務機關要密切配合,及時調整和修改稅收征管軟件以及相關應用軟件,做好信息化配套銜接工作,以適應《納稅服務規范》的新要求、新變化。省、市兩級稅務機關要根據實際對縣級稅務機關落實《納稅服務規范》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各縣級稅務機關要做好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工作設施、辦公設備、勞動保護等保障,確?!都{稅服務規范》試行工作順利推進。 六、分級進行績效考核 各地要加強對《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情況的協同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試運行情況納入省、市、縣三級稅務機關績效考核范圍。要根據各層級、各部門職責,制定分級、細化的績效考核指標,要加強對轉辦業務各環節的跟蹤督辦和績效記錄,根據業務運轉情況實施考核,促進《納稅服務規范》順利試行、有效落地。 七、認真總結試運行經驗 試運行期間,各地要按照邊試邊改邊完善的要求,密切關注運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試運行中遇到的問題,并按月總結試運行問題、意見建議和成效,于每月上旬以書面形式報送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加強對《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位。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分管負責同志要擔負具體領導責任,統籌協調、一抓到底。省稅務機關要統一制定試運行《納稅服務規范》的工作方案,明確路線圖、時間表、任務書和責任人,統籌推進落實;市稅務機關要做好承上啟下、布置落實工作;縣區稅務機關和分局要做好具體實施工作,做細做實動員、培訓、運行、宣傳、應急處理等各項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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