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獎發票”的活動范圍,是廣東省汽車、家電、家具家裝等行業經營者從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依法開具給個人消費者的零售汽車、家電、家具家裝等消費品的價稅合計超過100元的普通發票,包括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城鎮土地使用稅和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一次申報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稅款所屬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按規定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的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用人單位費率降至0.8%、個人費率降至0.2%。
根據有關要求,經惠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審核確認,現將2023-2027年度符合免稅資格的市管非營利組織名單公告如下。
受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委托,經惠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聯合審核確認,現將2023-2027年度符合免稅資格的省管非營利組織名單公告如下。
根據有關規定,經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審核認定,河源市綠色礦業發展聯合會獲得2023-2027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濕地恢復費的征收按屬地原則,由被占用的重要濕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授權部門負責。被占用的重要濕地跨市、縣級行政區域的,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征收。
請各區高度重視,人社聯合稅務、財政部門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征繳工作,推動更多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
鼓勵大型企業將優質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開放產業集群圖譜,開展“大手拉小手”活動;開展“攜手行動”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推進優質中小企業上云上平臺等專項行動,支持優質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政策對象范圍。包括在我市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以及在本區依法備案的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可申請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支持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發展,經認定入選我市獨角獸企業培育庫的集成電路企業,按照《珠海市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培育管理辦法》(珠科創〔2024〕19號)給予支持。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各地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須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匯總表》(一式一份),連同轄區內企業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統一報送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對非營利組織符合免稅條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于不符合免稅條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受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委托,珠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對申請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進行了聯合審核,現將2024年度省級非營利組織獲得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一批)予以公布。
構建一套全面的框架和行動指南,旨在幫助企業深入理解和執行數據資源入表的相關政策和會計準則。通過明確的步驟和方法,幫助企業將數據資源轉化為可量化、可管理的資產,進而在財務報表中得到準確反映。不僅涉及數據資源的識別、評估和計量也包括了數據資源的會計處理、信息披露以及相關的合規管理。
稅務機關應當于收到納稅人證明資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告知納稅人是否對核定計稅價格作出調整。如有調整,稅務機關應告知納稅人調整后的計稅價格。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社會資助城鄉居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指導意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5號 2024-08-02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
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取消稅收管理員固定管戶關系,按涉稅(費)事項實施分類分級管理,各級稅務機關采取任務清單、團隊協作的征管方式承接稅費管理任務。
根據企業辦證類型,自動整合相關申請表,剔除重復項,減少多頭填報、重復填報,實現多表合一。同時,根據企業身份認證信息、已持有證照情況、過往辦事記錄等,自動提取有關信息填入申請表,降低填報難度,減少企業工作量。
符合條件的省、市新型研發機構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
在廣東省行政轄區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及在本行政轄區外取得勞務派遣資質、在本行政轄區依法備案的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以下簡稱“勞務派遣單位”),可按本通知依申請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和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取得的經營所得,實行核定征收的,適用《佛山市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表》。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規定,對被拆遷人(被征收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企業按照2024年第4號公告規定申報享受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政策規定,廣州市花都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花都區稅務局對申請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進行了聯合審核,現將經審核確認的復審合格獲得區級2024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布。
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
為推進稅收法治建設,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5號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仁化縣稅務局對本單位制定的部分稅收規范性文件宣告失效廢止,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經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審核認定,現將東莞市市級2024年度第二季度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經東莞市財政局會同東莞市稅務局聯合審核,廣東省福建大田商會從2024年度起,具備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五年內享受非營利組織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名單見附件)。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等部門關于開展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財審函[2024]13號
最新內容
熱點內容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