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天津市民政局聯合確認,現將獲得2024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予以公布。
用人單位向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2023年度保障金的時限為2024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內外貿相關產業深度融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按照國家部署積極組織企業參與產業梯度轉移。
經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審核認定,天津市大疆公益基金會等34家單位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其中,天津市大疆公益基金會等8家單位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內有效,天津市天士力公益基金會等26家單位有效期自2024年度起5年內有效。
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個人窗口自愿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5013元。同時,也可以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金額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礦業權轉讓時,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未繳納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及涉及的相關費用,繳納義務由受讓人承擔。
房屋存在抵押權、地役權登記的,申請改建前應當取得抵押權人、地役權人的書面同意。改建項目運營期間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分割銷售,不得以租代售。
依托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渠道,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塊化的涉企服務場景,為企業提供精準化、個性化的優質衍生服務。
鼓勵金融機構通過投貸聯動、銀團貸款等加大對制造業企業轉型升級、產能優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機構開發推廣符合制造業發展趨勢和產業特征的金融產品,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信貸+非信貸”、“表內+表外”、“融資+融智”服務模式。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失業保險金等待遇調整工作,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精心組織落實,不斷提升經辦服務水平,提高群眾滿意度,切實保障失業人員的權益,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
在出口集中度高且區域內已具備集中辦公條件的地方,設立登記服務站,加強人員配備,為出口企業提供登記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二手車出口企業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實現出口二手車轉讓登記、注銷登記“一站式”辦理。
要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明確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和預期產出效益,強化經濟貢獻考核,規范使用并提高獎勵資金使用效益,實現財政資金投入和稅收產出的良性循環。
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用人單位因關閉、破產等原因辦理注銷的,其已經納入本市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在職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31日。原出臺的文件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按本通知執行。本通知施行后,國家或本市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于在天津市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
天開園孵化企業到所在區以外的本市其他區落地轉化的,產生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孵化區分享20%、轉化區分享80%,從企業轉化落地后實際產生稅收的年份開始實行利益分享,分享期為10年。
支持采取靈活方式開展作價入股。在依法制定作價入股分配比例、保證單位自身權益的基礎上,支持科研事業單位根據情況,采用先入股再分股權、先分割所有權再入股等靈活多樣的有利于成果轉化的方式,實施科技成果作價入股。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等法律規章,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探索數字領域制度型開放,通過構建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新模式,為企業數據依法有序高效出境提供便利,有效提升營商環境和企業國際競爭力。
落實智能家居互聯互通標準,推行家裝合同示范文本,組織好老年用品產品推廣目錄申報工作。健全家居行業信用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家裝企業“誠信經營承諾活動”,推廣誠信經營典型案例。
各級醫保、教育、衛生健康、婦聯等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兒童參保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兒童參保作為今年和今后一段時期參保擴面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任務,集中優勢力量,扎實做好兒童參保組織實施工作。
深化經營范圍標準化登記改革,試點開展經營范圍一般事項自主公示。全面推行電子證照應用,實現移動端查詢檔案。推動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置“高效辦成一件事”服務專區。推行“代位注銷”制度,優化企業注銷簽署流程,推進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改革。
為進一步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分散用人單位用工風險,實現與相關國家政策的銜接,經研究,決定將《天津市實習生和超齡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試行)》(津人社規字〔2022〕8號)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4月30日。
對行政相對人未按要求進行備案的,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行業規定依法處理;對行政相對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報送備案的,由行政備案實施部門依法處理。
本市戶籍居民在限購區(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購買單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驗購房資格。
企業破產信息核查“一件事”實行“統一接件,統一登記,并行辦理,統一反饋”的模式,各有關單位原需申請人重復提交的申請材料,現只提交一次。
市市場監管委主管全市企業名稱的登記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企業名稱登記規范,指導全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授權,負責從事不含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
為有力有序推動天津市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推動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實施方案》和《天津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持續貫徹落實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等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納入優惠范圍,積極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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