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教[2020]11號 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 財辦教[2020]41號 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持續做好義務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 財教[2019]258號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9]25號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14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財科教[2019]19號 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9]100號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科教[2016]7號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發[2016]81號 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財教[2015]420號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5]463號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特殊教育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稅[2004]3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1]15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社會力量辦學契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1999]3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我國對外簽訂稅收協定中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適用范圍的通知[條款廢止] 國稅函[1998]73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社會力量辦學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1996]65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舉辦各類學習班取得的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一、增值稅 ?。ㄒ唬└鶕?a href="http://www.itscrazyfast.com/article/ce/86646.html">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第一條第八項規定: 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提供教育服務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ǘ└鶕?a href="http://www.itscrazyfast.com/article/97/104121.html">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規定:“三、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ㄈ┱e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并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從事《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中“現代服務”(不含融資租賃服務、廣告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其他生活服務和桑拿、氧吧)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第一條規定: 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事業的捐贈,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對學校經批準收取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的收費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于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 ?。ㄒ唬└鶕?a href="http://www.itscrazyfast.com/article/ea/124786.html">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ǘ?a href="http://www.itscrazyfast.com/article/d0/109699.html">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稅收協定中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執行有關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91號)指出,我國對外簽署的部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或安排列有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根據該條款,締約一方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在締約另一方的大學、學院、學?;蚱渌姓J的教育機構或科研機構從事教學、講學或科研活動取得的所得,符合稅收協定規定條件的,可在締約另一方享受稅收協定規定期限的免稅待遇。 四、其它稅種 ?。ㄒ唬└卣加枚?/p>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第七條: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免稅的學校,具體范圍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大學、中學、小學,學歷性職業教育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或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技工院校。學校內經營性場所和教職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占用稅。 免稅的幼兒園,具體范圍限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幼兒園內專門用于幼兒保育、教育的場所。 ?。ǘ┢醵?/p>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教學、科研的,免征契稅。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頒發辦學許可證,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于教學的,免征契稅。 ?。ㄈ┓慨a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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