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優惠內容: *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政策依據: (1)人社部發[2020]11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2)國市監注[2020]38號 市場監管總局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 (3)人社部發[2020]4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11.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優惠內容: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鹗罩е虚L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征;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征的統籌地區,由各省指導統籌考慮安排。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各省稅務局要對2020年2月份已經征收的社保費進行分類,確定應退(抵)的企業和金額。要按照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共同明確的處理原則,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及時為應該退費的參保單位依職權辦理退費,切實緩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對采取以2月份已繳費款沖抵以后月份應繳費款的參保單位,要明確沖抵流程和操作辦法,有序辦理費款沖抵業務。 *各級稅務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緩繳社保費政策,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從快辦理緩繳相關業務。要嚴格落實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等政策要求,確保繳費人應享盡享。 ◆政策依據: (1)醫保發[2020]6號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 (2)稅總函[2020]3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 12.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 ◆優惠內容: *各省2020年度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度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政策依據: 人社部發[2020]4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13.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可自愿暫緩繳費 ◆優惠內容: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政策依據: 人社部發[2020]4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14.高新技術企業、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西部大開發、重點基礎設施企業,預繳環節企業所得稅減免 ◆優惠內容: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延續實施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條所稱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15.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優惠內容: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 (1)財稅[2015]11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學技術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部分廢止] (2)國科發政[2017]211號 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 (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5)財稅[2018]99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16.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 ◆優惠內容: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赌夸洝吩斠姽I和信息化部和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學技術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學技術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2)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 17.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征收和30人以下小微企業免征政策 ◆優惠內容: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于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應納費額”的50%計算減免費額;對于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應納費額”的10%計算減免費額,減免情況通過匹配相應減免性質代碼進行統計。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業,按規定按“本期應納費額”的100%計算減免費額,減免情況通過匹配相應減免性質代碼進行統計。 ◆政策依據: (1)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 (2)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 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18.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優惠政策 ◆優惠內容: *按照最大上浮幅度確定扣減限額標準,最大程度予以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優惠。 ◆政策依據: 粵財法[2019]10號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執行我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 19.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優惠內容: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19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按規定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應當在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聲明》。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延長期限]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服務業領域稅收優惠政策(信息傳輸、技術服務)[2012版,待更新] 1、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培訓費、維護費等費用,應按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也應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國稅函[2004]55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培訓費等費用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批復 2、營業稅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8858”為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可以扣除其支付給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稅[2003]1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公司與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合作開展的“短信捐款”業務,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公司該項業務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國稅發[2004]8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與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合作開展“短信捐款”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為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的捐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 財稅[2004]8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與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合作項目有關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5838”為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可以扣除其支付給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稅[2005]53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與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合作項目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通通信有限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9993”為中國紅十字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紅十字會的捐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 財稅[2006]5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和中國聯通通信有限公司與中國紅十字會合作項目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10660888”為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的捐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 財稅[2007]3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與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合作項目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自2008年1月1日起,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10699966”為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捐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 財稅[2008]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與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合作項目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自2008年4月1日起,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10699999”為中國扶貧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扶貧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 財稅[2008]34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扶貧基金會合作項目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10699996”為中國綠化基金會和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綠化基金會和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本通知自2009年11月1日起執行。 財稅[2009]12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綠化基金會和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短信捐款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手機特服號“10699996”為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 財稅[2009]77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基金會合作項目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財稅[2004]3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 ◎自2001年1月1日起,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所取得的收入,按有關規定免征營業稅。 財稅[2001]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稅收政策的通知 ◎對個人(包括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財稅字[1999]273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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