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制定的配套稅暫行條例。由國務院于1986年9月15日發布,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月8日根據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1年1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如何理解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非營業用的房產有認為應是住房才能免征房產稅,如果是商鋪、寫字樓等因為屬于商業性質的房產,無論是否空置或使用,都需要繳納房產稅。 我們認為,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應為自用、自住、空置等不是用于營業、出租等的房產。 此處免征房產稅的非營業用的房產不僅僅是指住房(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也包括了非住房(比如商鋪、寫字樓等商業房產)。 當個人將個人所有的住房(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非住房(比如商鋪、寫字樓等商業房產)用于自己營業使用的,應依法繳納房產稅?!敦敹怺2009]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了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當個人把個人所有的住房(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非住房(比如商鋪、寫字樓等商業房產)出租的,均應按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計算繳納房產稅,其中個人出租住房,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可以享受減半2%稅率優惠,個人出租非住房,按12%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可以享受減半6%稅率優惠。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2021年5月12366咨詢熱點難點問題集(發布時間:2021年06月15日)的解答: 17.個人是否需要對其購買的寫字樓繳納房產稅? ...... 因此,個人在房產交易環節不需要繳納房產稅。寫字樓未使用的,免征房產稅;由個人自行對外經營使用的,從價計征房產稅;對外出租的,從租計征房產稅。 來源: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作者:萬偉華 2021-08-03】
第六條 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征房產稅。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第十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本條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
相關閱讀
版權聲明:
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網除原創、整理之外所轉載的內容,其相關闡述及結論并不代表本網觀點、立場,政策法規來源以官方發布為準,政策法規引用及實務操作執行所產生的法律風險與本網無關!所有轉載內容均注明來源和作者,如對轉載、署名等有異議的媒體或個人可與本網(sfd2008@qq.com)聯系,我們將在核實后及時進行相應處理。
相關法規
相關解讀
最新內容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