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對支持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進行有益探索,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印發了《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1號)和《關于印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20號)等一系列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相關政策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答記者問 銀保監發[2018]20號 關于印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1號 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財稅[2018]22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 問題解答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問答 1、問: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具體是什么內容? 答: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問:個人購買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后,在什么時候可享受稅前扣除? 答: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 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 3、問:個人購買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后,稅前扣除限額有何標準? 答: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4、問: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具體應符合什么條件? 答: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是指納稅人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 5、問:個人從試點地區取得多處、多項所得,是否可分別進行稅前扣除? 答:如果納稅人在試點地區范圍內從兩處及以上取得同一類型的所得,比如兩處工薪,或者同時取得兩種不同類型的所得,比如既有勞務報酬所得、又有工薪所得的,只能由納稅人自行選擇在其中一家扣繳單位,就一個所得項目計算扣除限額,享受稅前扣除政策。 6、問:個人購買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需要什么憑證? 答: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時,以中保信平臺出具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 7、問:個人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享受優惠政策時應如何申報? 答: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應及時將扣除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劾U單位應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為納稅人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 8、問: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資金賬戶運營產生的投資收益,是否應該繳稅? 答: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9、問:個人什么時候可以領取商業養老保險金?怎樣領取? 答: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于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10、問:個人領取商業養老保險金時該如何繳稅? 答: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領取金額*(1-25%)*10% 11、問:哪些個人能享受試點政策? 答:適用試點稅收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在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扣繳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單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實際經營地均位于試點地區內。 12、問:此次試點政策具體的試點地區和時間是哪些? 答: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征管問答 1、問:投保人享受稅前扣除需要提交哪些憑證? 答:試點地區內可享受稅延養老保險稅前扣除優惠政策的個人,憑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相關信息平臺出具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扣除憑證》,辦理稅前扣除。 2、問:投保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后,應如何進行納稅申報并享受稅前扣除? 答: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購買符合規定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享受稅前扣除優惠時,應及時將稅延養老扣除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由扣繳單位按要求為納稅人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 3、問:扣繳單位在代扣代繳申報時應該怎么操作? 答:扣繳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個人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扣除限額并辦理稅前扣除,在填報《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或《特定行業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可扣除金額填至“稅前扣除項目”或“年稅前扣除項目”欄“其他”列中(需注明稅延養老保險),并同時填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4、問: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購買稅延養老保險,如何納稅申報? 答:取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購買的符合規定的養老保險產品支出,在年度申報時,憑稅延養老扣除憑證,在規定扣除限額內據實扣除,并填報至《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的“允許扣除的其他費用”行(需注明稅延養老保險),同時填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5、問:實行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如何享受稅前扣除? 答:實行核定征收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和稅延養老扣除憑證,主管稅務機關按程序相應調減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納稅人繳費金額發生變化、未續?;蛲吮5?,應當及時告知主管稅務機關,重新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 6、問: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扣除限額按照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應稅收入”具體怎么計算? 答:計算扣除限額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承包承租經營者應稅收入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承包承租的收入總額確定;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應稅收入按合伙企業收入總額乘以合伙人分配比例確定。 7、問:投保人未及時提供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的,應如何處理? 答:個人因未及時提供稅延養老扣除憑證而造成往期未扣除的,扣繳單位可追補至應扣除月份扣除,并按規定重新計算應扣繳稅款,在收到扣除憑證的當月辦理抵扣或申請退稅。 8、問:投保人繳費金額發生變化、未續?;蛲吮5?,應如何處理? 答:個人繳費金額發生變化、未續?;蛲吮5?,應當及時告知扣繳義務人重新計算或終止稅延養老保險稅前扣除。 9、問:投保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應該如何繳稅? 答:個人達到規定條件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其他所得”項目(需注明稅延養老保險)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領取金額*(1-25%)*10% 10、問:保險公司代扣代繳的稅款應該如何申報? 答:保險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在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機構所在地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政策解析 表格下載 來源:上海市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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