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業務指引 序言 近年來,依法合規經營,切實防范化解合規風險,已經成為中國企業良性發展必須面對的課題。一方面,在參與國際交往和從事跨境商事活動過程中,合規風險有時足以重創一個企業,中國的中興通訊公司、德國的西門子公司都有過比較慘痛的教訓;另一方面,不管是國際還是國內,關于企業合規經營的法律、法規、政策、交易習慣乃至道德準則已經構建起一張日趨縝密的網絡,企業活動都被越來越多地納入其中。因此,合規對中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言,比過去的任何歷史時期都重要,甚至到了關乎企業安危的急迫境地。 企業合規已經引起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也強烈地呼喚著相關專業服務和技術支撐。由此,律師的合規法律服務應運而生。需要律師擁有專業素養為企業提供優質的合規法律服務的。 為了指導和規范律師開展合規法律服務,促進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切實防范化解企業合規風險,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江蘇省律師協會合規業務委員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資委、發改委等部門制定的相關文件,以及相關國際規則,結合律師工作特點,在廣泛調研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歷時一年多,編纂了《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分為十二章、二十三條,共萬余字。從合規法律服務的基本定義出發,按照現有的合規法律服務一般規律,將合規法律服務分為七大類,將合規法律服務的業務流程分門別類地展現出來;《指引》還對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的行為準則和潛在風險予以充分提示,起到了燈塔與航標的作用。 非常感謝江蘇省律師協會合規業務委員會副主任王煜卓律師作為《指引》總撰稿負責人所付出的辛勤勞動,委員楊雅君、 錢志明、張麗、汪世龍、孫慧律師,主任曹小寅律師、副主任張海燕律師、監事仲玥律師參與稿件審定和意見修改,特別感謝委員金螳螂集團法務總監王君英律師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合規法律服務是律師行業的新興業務,也是國家和社會主體的新需求?!吨敢肥墙K省律師協會合規業務委員會在探索這項業務的過程中水到渠成的階段性成果。存在疏漏和缺點在所難免。我們將根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政策,以及國際通行的合規理念,并結合律師實務經驗和各方意見進行不斷地修正和完善,與廣大律師同仁們一起成長進步,努力推動這份《指引》真正成為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業務的好幫手! 江蘇省律師協會合規業務委員會 2021年10月 江蘇省律師協會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業務指引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合規法律服務的類型和方式 第三章 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業務辦理流程 第四章 合規調查服務業務辦理流程 第五章 合規監管應對業務辦理流程 第六章 合規評價業務辦理流程 第七章 合規培訓業務辦理流程 第八章 商業合作伙伴合規管理業務辦理流程 第九章 合規顧問業務辦理流程 第十章 律師合規業務中的職責和義務 第十一章 律師合規業務中的風險防范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了指導和規范律師開展合規法律服務,促進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切實防范化解企業合規風險,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資委、發改委等部門制定的相關文件,以及相關國際規則,結合律師工作特點,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合規法律服務 合規法律服務是指,律師通過研判企業的商業行為,在掌握國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國際組織規則、監管規定、企業所在行業和業務領域的合規要求、商業慣例和道德規范,企業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規章制度等的基礎上,出于幫助企業預防、識別、評估、報告和應對合規風險的目的,提供的咨詢、代理等專項法律服務和顧問服務。 第三條 詞語釋義 1. 合規:指企業及員工的經營管理和從業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國際組織規則、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商業慣例和道德規范,以及企業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規章制度等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體現了國內法對公司合規的要求。 在全球化語境下,法律和行政法規不僅指中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還包括國際組織規則、公司經營行為涉及國家的法律和行政類法規等。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是指在全球范圍內普遍通行的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這一類道德標準,集中體現為國際組織對于公司道德標準的指引性文件。例如經濟和合作發展組織(OECD)頒布的《內部控制、道德和合規的良好做法指引》。 合規,要求公司在踐行上述規定時,體現主動性。也因此,要求公司將合規做到全面覆蓋、強化責任、協同聯動、客觀獨立。 合規,是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核心內容之一,具體體現為公司對于利益相關者,包括中小股東、員工、債權人、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利益的關注。公司的社會公益活動,僅僅是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一部分,是公司關注社會公眾利益的具體表現。 2. 合規風險:是指企業及其員工因不合規行為,引發法律責任、受到相關處罰、造成經濟或聲譽損失以及其他負面影響的可能性。 3. 合規管理:指以有效防控合規風險為目的,以企業和員工經營管理行為為對象,開展包括制度制定、風險識別、合規審查、風險應對、責任追究、考核評價、合規培訓等有組織、有計劃的管理活動。 4. 合規管理體系:指根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的一套以有效防控合規風險為目的,以企業和員工經營管理行為為對象,開展包括制度制定、風險識別、合規審查、風險應對、責任追究、考核評價、合規培訓等有組織、有計劃的管理體系。 由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Compliance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ISO/FDIS 37301)】是律師為企業建設合規管理體系的重要參考文件。 5. 合規監管應對:指公司或者公司人員出現違規行為,已經或者可能受到境內外行政機關、司法部門、國際組織的監管時,公司委托律師開展的應對法律服務,以達到平穩處理, 控制風險的目的。 6. 合規調查:指公司內部人員出現違規行為時,公司委托外部律師提供調查、處理的法律服務,以達到懲戒相關人員,糾正違規行為的目的。 7. 合規評價:指律師對企業的合規狀況進行合規性評價的服務。 8. 合規培訓:指律師對企業及其相關人員進行合規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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