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稅匯繳“輕松辦”(第五期)——資料報送類政策合集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 發布時間:2024-03-11 納稅人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 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 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如實、正確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并對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一、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主要內容:納稅人為參加匯算清繳的分支機構, 應報送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3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省內跨市、縣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涉及匯繳報表: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 《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 報送資料詳見以下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3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省內跨市、縣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二、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資料 主要內容:納稅人享受符合條件的軟件、集成電路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除適用清單管理以外,每年匯算清繳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文件規定的備案資料,稅務機關轉請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進行核查。 政策依據:財稅[2016]4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 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條件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條件公告 發改高技[2023]287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做好2023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涉及匯繳報表: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 《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 報送資料詳見以下文件: 發改高技[2023]287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做好2023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三、企業重組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報告表及附表 主要內容:納稅人發生符合規定的特殊性重組條件并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的, 當事各方應在該重組業務完成當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備案資料,證明其符合各類特殊性重組規定的條件。未按規定書面備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組業務進行稅務處理。 政策依據: 財稅[2009]5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 涉及匯繳報表: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 報送資料詳見以下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 四、居民企業資產(股權)劃轉特殊性稅務處理申報表 主要內容:納稅人發生的資產(股權)劃轉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應報送《居民企業資產(股權)劃轉特殊性稅務處理申報表》等資料 政策依據: 財稅[2014]10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涉及匯繳報表: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 報送資料詳見以下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五、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遞延納稅調整明細表 主要內容:納稅人發生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且選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第一條規定進行稅務處理的, 應在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遞延確認期間每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報送《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遞延納稅調整明細表》 政策依據: 財稅[2014]11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涉及匯繳報表: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 報送資料詳見以下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六、政策性搬遷資料 主要內容:納稅人發生政策性搬遷的,應當自搬遷開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包括遷出地和遷入地)報送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逾期未報的,除特殊原因并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外,按非政策性搬遷處理。納稅人遷出地和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發生變化的, 由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企業搬遷清算。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docx 涉及匯繳報表: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政策性搬遷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10) 報送資料詳見以下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 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 七、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準備金稅前扣除資料 主要內容: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申請享受規定的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在匯算清繳時,需報送法人執照副本復印件、 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年度會計報表和擔保業務情況(包括擔保業務明細和風險準備金提取等),以及財政、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依據: 財稅[2017]2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涉及匯繳報表: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報送資料詳見以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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